因應素食飲食潮流興起,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啟動「113年素食餐飲業者稽查專案」,針對轄內12家蔬食餐廳,稽查作業環境及人員衛生,並抽驗市售素食產品58件食材,結果皆符合規定;惟其中霧峰區及北屯區各有1家素食業者因未依規投保產品責任保險,食安處已依法各裁處3萬元罰鍰,未來將持續加強查核餐飲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,為食安把關。
食安處查核產品標示確認符合規定
食安處表示,近年來國人飲食多元豐富,健康養生及環保意識抬頭,越來越多民眾選擇以素食、蔬食為主的飲食,因此稽查專案執行重點包含作業環境及人員衛生等是否符合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(GHP)準則」外,也一併查核食品業者登錄、產品責任保險、逾期食品、定型化契約、保存來源文件等項目。此次稽查發現常見缺失有未出示食品從業人員體檢報告、員工個人物品未專區放置及風扇未清潔等項目,經食安處輔導並限期改正後,皆已複查合格。
此外,食安處同時至各大生鮮賣場、傳統市場、食品行與雜貨商店、餐飲店家等場域,抽驗豆製品、素料、素肉等58件素食產品,並依據食品(材)不同,分別檢驗動物性成分、防腐劑、殺菌劑、著色劑等項目,結果皆符合規定。
食安處檢視餐廳冰箱溫度
食安處呼籲,具有商業登記、公司登記或工廠登記的餐飲業,應依規投保產品責任保險,並於「食品業者登錄平台」(https://fadenbook.fda.gov.tw)上傳產品責任險保單以及登錄保單到期日,如未依規定投保,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規定,可依法處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。最新稽查結果及相關資訊,可至「台中食藥安智慧雲-食安GIS專區」( https://gov.tw/eyJ )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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